(什麼第2年? 合併案之後就直接跳第3年了啊)
台灣大併購案 EBITDA吞補丸
2022年1月4日 週二 上午7:42【時報林淑惠-台北電】
台灣大(3045)於3日下午召開合併台灣之星案的法人說明會,
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表示,預估雙方合併後的第三年、
台灣大的EBITDA將增加70.89億元,
累計三年內EBITDA增加180億元,
第三年台灣大的稅後純益將因合併案增加23億元,
法人推估,約將增加每股稅後盈餘(EPS)約0.74~0.75元。
台灣大哥大財務長俞若奚針對此表示,合併台灣之星之後的第三年,
有助於台灣大EPS增加數確實如法人預估。
台灣大2021年累計自結前11個月合併營收1,423.1億元,
EBITDA為302.4億元,稅後淨利101.5億元,EPS為3.61元。
林之晨強調,此交易案主要希望擴大台灣大的經營規模、
提升用戶滿意度、創造顯著綜效,以及促進獲利成長。
尤其台灣大與台灣之星均採用諾基亞的電信設備,
因此,以整體綜效來看,網路綜效將占49%,用戶貢獻占31%。
台灣大預計發行2.82億新股合併台灣之星,
台灣之星的股東將換持7.4%台灣大的股份。
雙方合併後組成5G台灣隊,合併後台灣大用戶將達980萬用戶,
穩居電信市場第二大,直逼中華電信的1,065萬戶規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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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!?要等到第三年?
等台星的用戶合約到期?
那第一年跟二年呢?
為什麼不說時間比較近的?
明明每股盈餘會被稀釋EPS會往下掉,
不利的因素就不提,是什麼意思?
會用台星的,就是貪資費便宜的吃到飽,
你拿什麼來留住那些貪便宜的用戶?
台灣大經營高層已經很明白的暗示,
台星的原用戶合約,
在合併後,仍會執行直到約滿。
01跟PTT的鍵盤俠就不用再幻想或爭論了。